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薪安吉林”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17号)部署和要求,经过项目申报、现场评审等环节,拟认定“东丰县2024年兴隆街等4条道路排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为东丰县“薪安项目”,现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1 |
东丰县2024年兴隆街等4条道路排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
******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4日起至8月8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向东丰县人社局行政执法科反馈。
反馈电话:0437-******。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4日
来源: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