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坤磊工贸风化石综合利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居铁件工艺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官桥镇东大路1106号弘桥智谷C3幢南部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用地面积1000m2,年产铁件工艺品20万件(约300t)。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项目除尘喷淋用水定期清理泥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脱脂、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和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喷粉废气经“滤芯+二次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烘干固化废气“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炉窑废气过渡期经“水浴除尘+水喷淋(稀碱)+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远期通过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密闭空间负压抽风,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 68786972 2、传真:059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