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宏淖毛湖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标段编号:************4002001
各潜在投标人:
原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1条类似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业绩。”现更正为对“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业绩。”不做要求。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单位根据答疑说明及时更改标书内容。
招 标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 址:伊吾县 |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阿牙南路39号方盛翰林小区20栋底商2层201号商铺 |
联 系 人:王长乐 |
联 系 人:吴越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