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政函〔2025〕52号
******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呈批浑源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浑政〔2025〕2号)文件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大磁窑村、王千庄村、王庄堡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所确定的保护内容、保护层次、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二、要认真落实保护规划,制定完整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各类建设,以规划确定的历史保护核心区为保护重点,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从整体上保护历史文化名村的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
三、在保护利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推动历史文化名村产业发展与文化******居民的生活品质。
四、你县要加强对名村保护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大同市浑源县青磁窑镇大磁窑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4-203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