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及招待所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4-JH22-F1014)
一、项目名称:食堂及招待所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H22-F101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食堂及招待所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
食堂及招待所所需蔬菜类、肉类、水果类、豆制品类、蛋类、奶制品类、米面粮油类、调料类等 |
北京市(丰台区、昌平区) |
采购服务周期一年,合同期满视情组织续签,可续签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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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以新发地官网配送当日商品平均价为基准价,报价范围为基准价90%至110%,投标方以1个百分点为最小浮动单位提报。例如,如果下浮5个百分点则所报折扣率表述为“95”,如果上浮5个百分点则所报优惠率表述为“105”,不符合报价队则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人民币约231万元/年;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投标中标人直接股东不允许为外资参股(含港澳台,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为国有企业的除外),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采购单位所在驻地具备承担满足采购单位所需的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 4 月 23 日至4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说明:投标中标人直接股东不允许为外资参股(含港澳台,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为国有企业的除外),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如特殊情况,可另附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5月 13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 年 5月 13 日 9 时 0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助理
办公电话: 01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谭助理
办公电话: 010-6695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