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旧址增补点-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省军区驻地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6日平江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 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旧址增补点-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省军区驻地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旧址增补点-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省军区驻地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5]000128号 3、委托代理编号:18630-******-548 4、采购项目预算:3,537,599.7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3,537,599.78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符合国家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1 | 3,537,599.78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要求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本项目责任工程师(即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必须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代理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主管部门查处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相关部门处罚正处于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项目时期内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