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办公室)邮箱:******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项目 | 四平市铁东区桃源路1039号北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不新增占地,依托“四平市综合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业务楼1层(部分房屋)、2-3层改造后进行医疗服务,项目拟新增医务人员40人,规划床位160张。 | ******医院污水处理站,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标准,经污水管网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本项目施工废气为运输车辆尾气,通过采取对运输车辆控制车速、合理选择行驶路线等措施后,可将施工废气降至最低程度。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煎药废气、检验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煎药和检验废气产生量少,通过加强通风管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水站臭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少量未被收集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噪声: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和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治理后,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标准要求。运营期主要为风机、水泵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营运期厂界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设备安装中产生的废包装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包装物分类后外售给回收部门。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中药渣、检验废液、废紫外线灯管、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中药渣密闭暂存于中医科室,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检验废液、废紫外线灯管、污泥、栅渣、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5、土壤地下水:本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应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治“跑、冒、滴、漏”等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贮存场所,防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
来源:审批办
初审:盛大明
复审:陈雷
终审: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