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依法处置宁德时代矿区内产生的剩余砂石料(粉末状)
公开拍卖公告
******财政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6月27日15:00******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宁德时代矿区内产生的剩余砂石料(粉末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宁德时代矿区内产生的剩余砂石料(粉末状),预估约70万吨,起拍价:1.67元/吨,竞买保证金:20万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为单价挂拍,且本次拍卖的剩余砂石料(粉末状)量为期货,即截止至2026年7月1日矿山预计将产生剩余砂石料(粉末状)的总量,为预估量,并不代表确定总量,竞买人仅以单价竞拍。若因政策原因、自然灾害、矿企停产、矿企产能未达到等原因,产生剩余砂石料(粉末状)量不足预估量或远少于预估量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次拍卖标的为宁德时代矿区内产生的剩余砂石料(粉末状)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标的变化、差异,亦不影响拍卖成交价。请各意向竞买人充分考虑这一情况,慎重出价,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3、标的物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次拍卖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
4、标的物实际计量单位为吨,拍卖成交结算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5、付款方式: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先按照预估量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装运完成后,根据实际过磅数据多退少补。即: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拍卖成交价*70万******财政局预缴拍卖成交价款,并******有限公司预缴拍卖佣金。待拍卖成交标的全部搬运清场后,竞得人******有限公司分别核算实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相关结算事宜。
6、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拍卖公司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预缴拍卖佣金;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预缴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款******财政局资产股获取非税缴款码后缴交,逾期未缴纳视为违约,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矿山在2026年7月1日以后开采而产生的剩余砂石料(粉末状)不归竞得人所有。
8、转运要求:
①矿企应在采矿过程中,统计产生剩余砂石料(粉末状)量,以每1万吨为转运量,即产生1万吨或不少于1万吨后,通知竞得人至矿山现场转运,竞得人须在收到矿企通知后,48小时内至现场进行转运,且1周内完成转运(本期限为1万吨剩余砂石料(粉末状)量的转运时限,超过1万吨,可按照(1万吨/周)比例计算,超出时限,每超1天罚款金额1000元), 转运数量由******办公室锂电收益组进行计数(注:本条是为了防止竞得人自身无堆场,待能够出售时再进行转运,导致矿山现场堆放剩余砂石料(粉末状)过多,影响矿山正常生产及绿色矿山建设)。
②竞得人可主动对接矿企,产生剩余砂石料(粉末状)后,可随时转运。
③转运挖机及运输车辆均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承担转移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竞得人必须与矿企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转运砂石料(粉末状)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④竞得人在雨季装运时,不能以剩余砂石料(粉末状)料的含水量过高为由长时间不转运,停雨三天后,必须按照上述第①点要求进行转运;若未及时转运,按照上述第①点要求处罚。
9、本次拍卖标的运输、清场等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竞得人应安排机械设备及专业人员负责标的搬运、清场,并为现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搬运、清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1、竞得人******财政局处置进度规划开始进行搬运、清场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运输及清场工作。
12、竞得人进行搬运、清场等工作应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损害和破坏委托人其他财产。
13、拍卖成交后,标的除佣金外均不提供税票。请各意向竞买人充分考虑上述条款,谨慎出价。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现场竞价增价的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12: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宜丰县圳口里-奉新枧下窝宁德时代矿采区(花桥乡山田村)。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毛先生。
四、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买;失信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等不得报名。
3、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资料费500元(报名资料费会交后不退)以及签署《竞买承诺函》。
4、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
5、法人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12:00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12:00止;
3、拍卖会时间:2025年6月27日15:00开始;
4、******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
六、报名事项
1、有意竞买人请在2025年6月26日12:00前电话联系拍卖公司工作人员(************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路赣州府11-8号楼3#)办理报名手续。
2、竞买人须在2025年6月26日12:00前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达下列账户:
户 名:宜丰县政府服务热线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有限公司宜丰支行;
账 号:************0740;
注 明:宁德时代矿区内产生的剩余砂石料(粉末状)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文件中所涉及的有关标的概况等及其它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仔细认真阅读出让处置权相关资料,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对出让标的所涉及的土地、林权、地表附属物、道路、废土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影响标的处置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资源处置权人,视为对本次出让的处置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不得以品味变化、处置清运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委托人、拍卖公司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处置期限等要求。
3、本次拍卖的仅为宁德时代矿区内产生的剩余砂石料(粉末状)处置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得人须依法完善现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关合法手续。采矿设施用地、加工场地、水、电、道路、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均由竞买人自行协调办理。委托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做任何承诺,委托人、拍卖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4、竞得人依法取得处置权后应与委托人及时签订《资源处置合同》,因政府管理因素,及各类规划或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处置权难以继续进行,按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执行,如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和政府双方协商解决。因竞得人原因,在处置过程中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处罚等原因,造成资源处置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的,竞得人缴纳的处置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5、拍卖成交价不包含契税、拍卖佣金等费用,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按税费、计价标准缴纳。
6、竞得人在处置权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矿产品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江西省的有关规定,履行各行法定义务,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竞得人在资源处置期间,应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竞得人在资源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资源处置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对标的项目范围内的矿产资源,竞得人不得另行开采,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当地的生态及地质环境。
8、竞得人应加强与标的处置范围周边项目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处置工作不会影响其它项目施工正常进展,否则将以严肃处理直至终止中标资格。
八、咨询电话
1、******财政局:******邬卫成
2、******有限公司:****** 毛先生
九、详情请登录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1、江西省拍卖行业协会(******/home/index.php);
2、微信公众号:赣州华悦。
******财政局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