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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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明市宁化县25MW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 |
宁化县翠江镇、城郊镇、城南镇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1座110KV升压站及配套光伏阵列投产后年发电量3542万千瓦时 |
(一)大气污染防治: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需午间夜间连续作业的,需申报建筑噪声主管部门后方可进行。 (四)固体废物防治:废旧太阳能电池组件、废电气元件等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电磁环境: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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