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项目业主乱作为问题
业主单位恶意拆分项目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设计未经审查通过,盲目采用EPC、DB等工程建设总承包方式,导致无法进行投资总额控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为特定关系人“量身定制”条件;违规选派招标人代表,授意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影响或拉拢评标专家为特定关系人打高分以实现中标;未认真履行标后监管职责,对中标方转包、违规分包等行为不监管或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招标代理机构乱象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未经招标人审核同意擅自更改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为特定关系人“量身定制”条件;组织或参与勾连串通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和信息等问题。
(三)评标“不公”问题
评标专家滥用自由裁量权,通过打分“畸高畸低”帮助特定关系人中标;拉帮结派、“抱团成伙”,操控、影响评标结果,大肆收受好处等问题;业主代表按业主授意或收受贿赂在评标过程中影响或拉拢评标专家,为他人中标提供帮助等问题。
(四)围标串标违法犯罪问题
投标人之间通过串通报价、恶意压价拉价等方式谋取中标;投标人通过贿赂评标专家打高分、贿赂招标代理机构帮助协调运作等方式实现中标;投标人贿赂招标人通过为其“量身定制”条件等方式实现中标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行业监管不力问题
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事中监管流于形式,对其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条款放任不管;评标现场监督人员泄露专家抽取等信息,为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便利;在处理投诉、信访举报等工作中,为特定关系人充当内应、出谋划策以应对投诉举报等;利用职务便利充当“掮客”谋取利益等问题。
(六)转包和违规分包问题
中标企业擅自或接受业主单位等授意,通过签订阴阳合同、以劳务外包名义进行施工分包等方式肢解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给特定关系人进行利益交换等问题。
三、征集方式
(一)来信投诉举报
电子邮箱:******;
来信地址:阆中市华胥路205号(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监督执法股,邮编:637400);
来信提示:请在信封上注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字样,投诉举报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请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电话投诉举报
阆中市******改革局:0817-******;
阆中市公安局:0817-6222534;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农村局:******;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注意事项
(一)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二)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异议或投诉。
(三)对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整理汇总,并按照招标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及时转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四)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对提供虚假问题线索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改革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