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5日-2025年7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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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起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吴行审水环发〔2025〕16号 | 2025年7月25日 |
2 | 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64等21口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吴行审水环发〔2025〕17号 | 2025年7月25日 |
3 | 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起县医疗废物贮存库房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吴行审水环发〔2025〕18号 | 2025年7月25日 |
4 | 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起豹201井等8口油探井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吴行审水环发〔2025〕19号 | 2025年7月25日 |
5 | 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延长气田采气三厂吴起区域吴60等18口勘探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吴行审水环发〔2025〕20号 | 2025年7月25日 |
6 | 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起县工业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园 供水站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吴行审水环发〔2025〕21号 | 2025年7月25日 |
附件:
吴行审水环发〔2025〕21号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起县工业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园供水站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吴行审水环发〔2025〕19号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起豹201井等8口油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吴行审水环发〔2025〕20号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长气田采气三厂吴起区域吴60等18口勘探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吴行审水环发〔2025〕18号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起县医疗废物贮存库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吴行审水环发〔2025〕17号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64等21口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吴行审水环发〔2025〕16号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起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