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混凝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淮阳市民中心二楼北面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6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30万立方混凝土扩建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新站镇王庄行政村106国道东侧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新站镇王庄行政村106国道东侧 建设性质:扩建 用地性质:建设用地 该项目在现有工程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立方混凝土。 生产工艺:原料(砂子、水泥、石子、粉煤灰等)-配料-上料-搅拌-成品。 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外加剂罐、配料机等等。 |
******有限公司 |
(1)废水: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水和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依托现有工程一套砂石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出厂车辆冲洗水依托现有工程设置的另一套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砂石原料上料粉尘经收集后由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设备设制全封闭措施,各筒仓粉尘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和混合搅拌机处粉尘一起经过搅拌楼整体配套的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31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标准的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商砼(沥青)搅拌站企业绩效分级指标的要求,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水和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依托现有工程一套砂石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出厂车辆冲洗水依托现有工程设置的另一套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并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尘、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废实验混凝土土块。其中除尘器收尘、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废实验混凝土土块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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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附件:报告表链接:******/s/1TbTKwCOxsxl4w7x56qJuCA
提取码:qc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