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财政局资产评估、拍卖选聘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包1 | ******财政局资产评估、拍卖选聘第三方服务项目1包 | 500 | 500 |
2 | 包2 | ******财政局资产评估、拍卖选聘第三方服务项目2包 | 500 | 500 |
3 | 包3 | ******财政局资产评估、拍卖选聘第三方服务项目3包 | 500 | 500 |
******财政局提供房地产评估等相关服务;
******财政局提供资产拍卖等相关服务。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暂定金额,本次采购采用费率进行招标。
5.2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财政局
5.4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5.5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征集人指定地点
5.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及服务对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年度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3 个月的完税凭 证、任意 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包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登记)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包2: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登记)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包3: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 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扫描件或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