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职工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15-******70781)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4日
一、招标条件
本******有限公司职工配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有限公司职工配餐服务,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证明无效)。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分公司可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分公司可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须就本项目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
3.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3.8.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11日止,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
4.3获取方式:现场或电汇方************银行帐号:******************),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将下列信息以可编辑的形式发送至邮箱: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会议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8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会议室。
七、其他: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7号海河大厦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
联 系 人:蔺增涛 联 系 人:范继辉 王小刚 杨佳佳 于鹏
电 话:022-******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机构名称: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