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JT-2025-ZN-FGCFW-028 |
项目名称 | ******集团2025年因公出访德国、荷兰调研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JT-2025-ZN-FGCFW-028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5-04-21 10: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5-04-24 10: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04 | ||
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艾奇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为甲方代为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餐饮、签证、保险等服务。总人数为1人,时间为8天。 具体行程安排如下: 第1天:深圳-香港-德国慕尼黑 第2天:参加慕尼黑物流双年展;会场观展及与客户交流 第3天:参加班轮公司及物流公司的行业论坛;船运及远程信息技术运用考察交流 第4天:参加多式联运技术运用交流讲座;德国慕尼黑-荷兰阿姆斯特丹 第5天:拜访鹿特丹港口;参加自动化智慧港口建设交流活动 第6天:拜访鹿特丹港口周边跨境电商;鹿特丹港口临港产业调研 第7天:参加中远海运荷兰分公司座谈会;荷兰阿姆斯特丹-香港 第8天:香港返回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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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三、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为政府或企业等提供因公出访考察服务业绩,须提供至少1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报告关键页或甲方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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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一、提交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近三年为政府或企业等提供因公出访考察服务业绩,须提供至少1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报告关键页或甲方证明复印件)。 三、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风险与保障等。 四、针对本次出访服务的报价(含税)。 以上材料需加盖应征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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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因公出访报价应低于9万元(含税)。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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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项目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