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主题服饰电商产业园代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主题服饰电商产业园 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运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衣趣小镇主题服饰电商产业园;
2.2 招标范围:灌云县主题服饰电商产业园代运营,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3 服务期: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最高投标限价:2400万元,超过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招标人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企业及代理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等证明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评标阶******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序号 |
分项 |
评分因素 |
说明 |
1 |
价格部分 (10分) |
投标报价(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注:************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 |
商务部分(40分) |
企业实力 (8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产业证书的得3分; 3、投标人具有跨境电商实践实训基地的得3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业绩(16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16分。 注:1、上述材料要求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类似业绩指电商产业园等类似园区代运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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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额 (16分) |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运营的类似产业园产生进出口贸易业绩,以外贸报关单货值总和为准,园区总外贸量≥2亿元人民币的得4分;园区总外贸量≥4亿元人民币的得8分;园区总外贸量≥6亿元人民币的得12分;园区总外贸量≥8亿元人民币的得16分。 注:1、上述材料要求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合同及进出口报关单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进出口贸易业绩包含投标人本身形成的贸易业绩、园区范围内入驻企业所产生的贸易业绩、园区平台孵化企业以及其所属企业产生的贸易业绩等。 3、若进出口报关单过多,投标文件中可列明报关单号、进出口日期、报关金额及进出口企业名称等。 4、得分以园区总贸易量金额上限为准,不可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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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部分 (50分) |
项目理解及重难点分析及 解决措施(5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理解及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提出针对性的对项目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对应解决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5分。 |
运营方案(25分) |
1、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园区管理运营方案,对投标文件中的产业项目招商计划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商业逻辑设计等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7分; 2、根据投标文件中的计划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服务、企业孵化培育等,对其实施逻辑、准备动用的资源和预期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8分; 3、根据投标文件中为入园企业提供的基础服务内容和实现途径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5分; 4、根据投标文件中为达成园区经济指标任务考核的思路与具体操作方法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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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规章制度(5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运营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作业规范、业务运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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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10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团队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岗位分工及职责划分的明确性等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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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措施方案(5分)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项目质量的控制等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5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前登录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 通过CA证书登录,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2日,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0 元,平台服务费:20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投标人提供有效且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00元 整(¥ 贰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恒驰大厦
联系人:叶经理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学院路8号市委党校教学楼408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
11.其他要求
11.1 依据苏建招办[2013]4 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11.3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说明:
投标人请到灌云县非必须公开招标内控专区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限额平台专用投标制作软件”,并下载CA锁驱动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服务中心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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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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