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红彦辖区内农耕地资产监管,规范租赁行为,维护资产权益,实现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1322专案组移交涉案的欧富村耕地公开招租竞价制定本公告。
一、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本次竞价招租采取现场登记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3日-4月10日,意向承租人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办公室登记报名。报名联系人:景栋梁,联系电话:******。
竞拍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9:00
******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参与竞拍的意向承租人需提前30分钟到达竞拍地点
(二)报名条件
******人民政府登记报名。报名时须持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人民政府有权对意向承租人资格进行审查,意向承租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对其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承担所有损失。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内蒙古莫旗红彦镇欧富村。标的资产无租赁,具体土地为1322专案组移交涉案的欧富村耕地。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1 0 月 30日。承租方必须严格按所承租耕地的性质、用途使用,必须严格依法实行用途管制,严禁改变原土地性质、用途。禁止超越承租土地面积、范围越界使用。
3、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竞租保证金。特别提醒,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出租地块范围、面积、质量、现状及其它租赁实际情况已确认并认可。
4、标的土地地块现状为已整地,标的挂牌价格不含耕整地作业费,现状为已完成耕整地作业的地块向承租方另行收取整地作业费,承租方须在土地租赁合同签署当日一次性付清整地作业费和全部租金足额缴纳,如未按时足额缴纳整地作业费,视为承租方违约,视为本次出租标作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因此所发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整地作业费按实际作业项目和作业量单独收取(深松浅翻30元/亩、重耙 15 元/亩、起垄 10元/亩、镇压 4 元/亩)。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6、竞租保证金为35万元,竞拍成功后竞拍保证金可抵租金。意向承租方未竞租成功者,其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7、承租方承租土地为耕地,地上原有的构筑物、建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以下简称“附属物”)所有权人为相应产权所有人所有。承租方有权自行与附属物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签订相关协议,取得附属物的使用权。出租方不保证承租方一定取得附属物的使用权,同时也不对附属物的权属及瑕疵承担保证责任。
8、本地竞拍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最终全部由承租方缴纳,如未及时缴纳,视为承租方违约,视为本次出租标作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人民政府主办的所有项目及竞拍资格。
二、缴纳竞价履约保证金
1.意向竞价人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完成登记报名,且3日内通过对公账户缴纳竞价履约保证金35万元。缴纳后及时将交款凭证送至报名处,供登记人员核实、确认后签订《报名确认书》,视为报名成功,方可参与竞价。凡签订确认书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查,一旦签订,不再重新进行踏查和测量。
2.账户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红彦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账号:******银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支行。
3.竞价成功后,扣除竞价人履约保证金,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全部或部分租金逾期付款,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扣除竞租保证金。
4.竞价未成功,且意向竞价人无违约行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原汇款账户。
三、参加现场竞价
1.已取得竞价资格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竞价会现场,凭身份证原件进入专设的竞价会参加竞价,其他人不得入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的权利。
2.公开竞价前,主持人将对竞价地块进行简单介绍。意向承租人应对所竞农耕地有明确认识,完全了解后开始举牌报价。
3.竞价方式采取底价增价形式,按“价高优先”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底价为475元/亩,竞价人不得喊叫底价,每次举牌即为增价,幅度最低为每亩5元,且为整数,直至最高价确定。竞价人可自由叫价,但不得低于规定的加价幅度,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出现更高报价时,其原报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价至最高价后,主持人如喊三次无人再加价时,此价格即为中标价格,此后再举牌报价视作无效报价,该意向承租人为竞得人,竞价成功后,现场签订竞价确认书。
4.竞价人必须全程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他人竞价及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价人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竟租资格,其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成交确认
本次耕地公开出租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由承租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的法律效力。承租人需在签署确认书之日起3日******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如在3日内未完成汇款,则取消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租赁基本要求
1.有效时间。签订《红彦镇关于1322专案组移交涉案的欧富村耕地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即2025年签订合同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2.日常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资源管理、社会综治等方面工作。
3.违约责任。意向承租人必须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遵守有关规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作意向承租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
(2)未签署《报名确认书》参与竞价;
(3)签署《报名确认书》后未参加现场竞价;
(4)成交后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
(5)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未按要求付清租金;
(6)故意扰乱会场秩序且经劝阻拒不改正;
(7)影响竞价会正常进行的其它情形。
******人民政府所有。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