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6日 |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11日 | ||||||||||
本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001******委员会评审,确定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一、评标情况 | |||||||||||
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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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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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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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1、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下浮************有限公司;3、中标候选人业绩:(1)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黄************有限公司,废标理由: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1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6点“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的规定:其中1名安全员仅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未提供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委员会成员名单:黄杨华、蔡志发、庄金华、柴风娟、曾海彬、王新府、郑文富。 | |||||||||||
四、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水利局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30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镇海南街113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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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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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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