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伊洛河偃师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洛河偃师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四标段(洛河杜甫桥至橡胶坝段及伊洛交汇处植被恢复)项目(项目代码:2312-410381-04-01-479786)
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05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14
4、项目概况:伊洛河偃师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河南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项目的一部分,规划治理范围为洛河偃师段自偃伊交界至伊洛汇合口下游539大桥段全段及伊河杜甫大道至偃巩交界段,治理河道总长1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伊洛河河道疏浚、护岸护脚、滨水水生种植、堤防生态林带、支流涝洼渠治理等,水环境治理面积944.74公倾。本次招标项目为伊洛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一部分,招标范围为洛河杜甫桥至橡胶坝段伊洛交汇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该区域水土保持乔、灌、地被植物及水生植被恢复。
5、建设地点:偃师区境内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0元
8、工期: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2、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4月22日 至2025年04月2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9楼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号中原康城-康城尚阁1幢2203
联 系 人:刘静雅
电 话:******
监管部门:******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石笑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