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辖内涉铁道路路口建设工程项目
既有高铁桥墩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2520S******
本建设项目湛江市坡头区辖内涉铁道路路口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湛江市坡头区辖内涉铁道路路口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湛坡发改投审〔2023〕81号******改革局关于湛江市坡头区辖内涉铁道路路口建设工程项目变更的复函》(湛坡发改投审〔202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湛江市坡头区代建项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本金比例为10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湛江市坡头区辖内涉铁道路路口建设工程项目既有高铁桥墩第三方监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
本项目位于坡头区海东新区、坡头镇,沿线道路与广湛高铁存在涉铁关系,广湛高铁线路级别按铁客运专线,设计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广湛高铁线路由西往东,分别与东盛大道、东祥大道、东和大道、东富大道、东强快线共五个路口相交;五个路口与广湛高铁均采用下穿方式,其中东盛大道与海川快线路口、东祥大道与海川快线路口采用桩板桥下穿、东和大道与海川快线路口、东富大道与广湛高铁路口、东强快线与广湛高铁路口均采用U型槽下穿;五个路口均为下穿铁路桥梁段。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五个路口的道路建设:
(1)东盛大道实施长度约106m,规划道路红线宽50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采用沥青砼路面;
(2)东祥大道实施长度约114m,规划道路红线宽50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采用沥青砼路面;
(3)东和大道实施长度约118m,规划道路红线宽46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采用沥青砼路面;
(4)东富大道实施长度约120m,规划道路红线宽50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采用沥青砼路面;
(5)东强快线实施长度约80m,规划道路红线宽60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采用沥青砼路面;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景观等专业内容。
2.2招标范围:湛江市坡头区辖内东盛大道、东祥大道、东和大道、东富大道、东强快线等五条涉铁道路路口建设工程项目的广湛高铁跨海川快线特大桥、广湛高铁湛江东站大桥桥墩监测水平位移、竖向位移监测,具体详见监测清单。
2.3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GZDJJC-1标、GZDJJC-2标,具体监测工点如下:
GZDJJC-1标:广湛高铁跨海川快线特大桥东盛大道167、168号桥墩、东祥大道138、139号桥墩和东和大道49号桥墩。
GZDJJC-2标:广湛高铁跨海川快线特大桥东和大道46、47、48号桥墩、广湛高铁湛江东站大桥东富大道56、57、58、59号桥墩和东强快线16、17、18号桥墩。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
2.5******有限公司。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声明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9日9时至2025年4月1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e平台点击“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取招标项目→“立即参与”→选取标段(子包)→“申请材料递交”,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点击“提交”,完成线上投标登记。
4.2投标人完成4.1投标登记后,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和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国e平台办理好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国e平台。
4.4国e平台操作指引:
①叶女士,电话******,邮箱******;
②李先生,电话******,邮箱******;
③叶女士:电话******;
④李女士:电话******。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时0分至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6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国e平台网站(new.e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
7.其他说明
7.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6号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6号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田女士、罗女士
电话:020-******、******
传真:020-******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2:投标人声明
2025年4月8日
标段:GZDJJC-1标、GZDJJC-2标;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
标段:GZDJJC-1标、GZDJJC-2标;
序号 |
财务要求 |
1 |
/ |
注:
1.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标段:GZDJJC-1标、GZDJJC-2标;
序号 |
业绩要求 |
1 |
投标人2020年4月~2025年4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具有铁路工程或涉铁工程监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表1-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标段:GZDJJC-1标、GZDJJC-2标;
项目 |
资格要求 |
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2022年4月~2025年4月(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2022年4月~2025年4月(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期。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布期。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
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4月~ 2025年4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注:1.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委员会和招标人负责查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但需在投标文件格式6-7信誉情况表中声明;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监测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诉讼及仲裁、履约情况、行贿犯罪情况以投标文件格式6-7信誉情况表声明为准。
4.******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5.******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6.******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标段:GZDJJC-1标、GZDJJC-2标;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监测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注: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简历表,工作经验以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
2.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以加盖投保地区社保管理机构印章的打印日期在近三个月内的参保证明为准。社保必须由投标人购买或代缴,否则无效。
标段:GZDJJC-1标、GZDJJC-2标;
项目 |
要求 |
|
机构设置要求 |
应在现场设置项目部,满足本项目第三方监测工作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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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本项目要求拟投入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监测人员3人,其它人员根据项目需要确定。 2.其他要求: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配备足够的监测人员,合理制定人员进场计划,55岁以上监测人员一般不超过人员总数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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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监测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注:本表所列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提供简历表,工作经验以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
标段:GZDJJC-1标、GZDJJC-2标;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交通、通讯、办公和生活设备设施 |
投标人应自行配备与监测工作相关的各种较先进的通讯、交通、办公设备、生活设施,其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项目监测工作的需要。不得使用承包人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包括交通、通讯工具、消耗品等)。 |
2 |
监测仪器、设备 |
监测仪器设备应满足本项目监测工作的需要。 |
3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附件2: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所投标段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注:(3)(4)规定的情形,同一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限制;(9)规定的情形,与所监测工程的施工单位存在参股但不存在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受限制;(10)-(12)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4.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