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新能源汽车减震支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见附件)。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减震支架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万,利用现有3000平方米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拆除现有闲置厂房,新建占地407m2压铸车间2以及占地504m2生产车间,购置压铸机、加工中心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新能源汽车减震支架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减震支架50万套的能力(折合铸造产能2000吨)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