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受临武县民政局的委托,对******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南强、舜峰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做以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优良信息: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奖项加分个数:省级设计奖项 ☑2个。更正为:10.3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优良信息: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奖项加分个数:省级设计奖项 ☑1个。第三章 评标办法“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分也同时做相对应的更正。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以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更新后的澄清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 人:临武县民政局;
地 址:临武县解放北路150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居园19栋;
联 系 人:刘利文、刘庭、李学东;
电 话:0735-****** ******。
文档附件: |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南强、舜峰改扩建工程)更正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