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复合新材料户外配件项目 | 嵊州市三界镇北街村下市头锦绣路11号 | ******有限公司 | 拟投资900万元,购置智能电控搅拌机、液压式伺服型牵引机、自动裁切机和辅助理顺机等设备,采用配料、浸润、固化成型等工艺,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2000吨复合新材料户外配件的生产规模。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湿法裁切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界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浸润和固化车间实施密闭措施,每条生产线中浸润和固化工艺节点处产生的废气通过上方设一套集气罩收集汇总后,经“干式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装置后,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边角料及废次品、废包装袋、未沾染色膏的废包装桶、裁切回用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内衬袋、废液压油、固化剂废包装袋、内脱模剂废包装桶、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破损树脂包装桶、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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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