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各投标人:
我公司对“单相接地管理装置在6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应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ZG-******)”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出如下澄清和说明:
1、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于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表述存在前后矛盾,现在统一修正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2、关于投标人询问的“请问能否提供110kV总降站、8个6kV高压配电室的一次系统图和平面布置图?”问题,回答为:“可以提供110kV总降站、8个6kV高压配电室的一次系统图(电子版,附件自行下载),没有平面布置图,可以到现场实地勘察。”
3、关于投标人询问的“《开标(唱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的税率(是否采用建设工程综合税率)和报价组成明细中的税率有冲突,在投标总报价和《报价组成明细表》中各项不含税金额、税额、税率的统计结果不会一致,请问以哪个税率为准?”问题,回答为“ 设备税率13%,设计税率6%,安装税率9%。”
4、关于投标人询问的“《报价组成明细表》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是否有具体的编制要求?”问题,回答为“投标单位根据技术附件要求,自行编制《报价组成明细表》,其中须列明设备采购、设计、安装等费用明细。”
本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澄清内容与原文件冲突,以本函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