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砂镇龙江村、阳溪村农业基础设施修复工程,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区高砂镇龙江村、阳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4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混凝土挡墙等;高砂镇龙江村、阳溪村农业基础设施修复工程(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49516元,其中:暂列金为:1332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甲供材料/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8月06日8:30:00至2025年08月12日17:30: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平台使用费300元(包含标书费和平台技术服务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20日 15: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9.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单位应根据福沙农产交〔2024]32号文件,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0.3%,具体金额取整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沙县区高砂镇后街26号,邮编:3655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区长泰南路友诚大厦8楼,邮编:3655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姜先生
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598-******、******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沙西路10号
联系电话: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