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枣阳市熊集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农村道路提档升级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ZY-JSGC202508GL-******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枣阳市熊集镇青龙山区熊河风景区Y127与C184交叉处,沿现状127及Y362四号农村公路向东途经茶庵村村委会、十字坡,终点止于熊集镇与吴店镇交界处,路线全长8.791Km。 其他: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工程施工:9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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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施工配合等)、工程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作,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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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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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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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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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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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1.5人员要求:3.1.5.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①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3.1.5.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1.5.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1.5.4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3.1.5.5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3.1.5.6以上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5 家(含 5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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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的通知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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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zsy/)(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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