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村一号煤矿联合试运转期间运行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延安市富县直罗镇。
2.2工程规模:芦村一号煤矿井田面积133.66km2,地质储量为132.90Mt,可采储量为96.46Mt,生产建设能力4.00Mt/a,服务年限17.2a,配套建设4.00Mt/a的选煤厂。联合试运转期间,主要对开拓、采掘、通风、给排水、运输、供电、防尘与防灭火、压风自救、安全监测监控、通讯等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测试,致力于优化煤矿联合试运转运行期间流程,确保煤矿生产系统各环节调试顺畅,安全设施稳定可靠,达到安全稳定生产条件,为正式投产奠定坚实基础。
2.3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综采工程、掘进工程、安装工程、零星工程(水仓清淤巷道喷浆、地坪,巷道维修等)、搬家倒面、灾害治理、设备调试、智能化系统调试、智能掘进系统建设、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矿井供用电、主辅运输及井下供排水、压风、矿井“一通三防”、六大系统、生产自动化系统与智能化系统等各生产系统、生产环节的准备运行及维护工作;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持续动态保持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许可证;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须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申请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16日上午8时00分至2025年 4月22日下午18时0******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审核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下开标。
7、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富县直罗镇
联系人:贾琼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楠林玖号院1号楼3单元502室
联系人:刘书荣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招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