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汇苑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代码:2203-410329-04-01-240153)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汇苑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2、项目代码:2203-410329-04-01-240153;3、项目编号:伊川工货招标(2025)0001号招标编号:伊建招备(2025)07号4、项目地点:洛阳市伊川县;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7、项目概况:山汇苑项目位于洛阳市伊川县杜康大道与高科路交叉口东南;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万m2,(地上建筑面积5.7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1.3万m2),共430户住宅,其中1栋2层的物业管理用房、3栋26层、1栋25层、1栋18层和相应的地下车库,本次累计采购安装电梯12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9、交货安装期:5个月;10、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12、质保期:2年;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1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00元;注:投标人报价超过本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消防员电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消防员电梯),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消防员电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4月18日 至2025年04月2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办事处高科路洛邑华庭小区17号楼1单元301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中弘中央广场8-1305
联 系 人:杨静
电 话:******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