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尉氏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尉财谈判采购2025-123-1 | ******农村局尉氏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 520000 | 520000 | 是 | 520000 |
5.2 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5.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等有关规范及标准;
5.6 包段划分:共计一个包段。
3.2 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银行出具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4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不用依法交税的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3.5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分别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