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8月05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5]0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学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2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1.******中学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于2025年07月17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暂停公告,现恢复本项目采购活动。
2.将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部分-技术参数响应““▲”关键技术参数在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中注明,并逐条响应的,计 65分, 带“▲”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不正面应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每项扣 5分。扣完为止。提供第三方质检机构或质检部门颁发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以及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计分。非带“▲”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不正面应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相同项数不重复扣分。功能技术要求中如需要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的参数为准,不提供或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负偏离。”修改为““▲”(13项)关键技术参数在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中注明,并逐条响应的,计 6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5分。提供第三方质检机构或质检部门颁发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报告及检验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注:(1)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缺漏项、技术参数不明、配置不详等。(2)要求提供检验报告的参数条款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同为该条款负偏离。”。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技术要求 “▲”参数中涉及证明材料的部分统一描述为“(提供第三方质检机构或质检部门颁发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报告及检验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4.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08月21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赵林香 电话:****** 2、采购人 ******中学 ******街道北关社区蔡伦北路51号 联系人:曹维民 邮编:424400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1711室 联系人:赵林香、郑婵娟、覃敏 邮编:423000 电话:******/ ****** 电子邮箱:******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