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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医用气体工程一体化保障服务项目(含医用液氧采购配送专项)更正公告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医用气体工程一体化保障服务项目(含医用液氧采购配送专项)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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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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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兴宁院区医用气体工程一体化保障服务项目(含医用液氧采购配送专项)更正公告

时间 : 2025-08-06

一、项目编号:CBNB-******

二、项目名称:******医院兴宁院区医用气体工程一体化保障服务项目(含医用液氧采购配送专项)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50805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50806

五、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

更正后

1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中包含“医用氧”,并符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二)供应商或气体制造商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且明确标注医用氧(液态),且通过药品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三)供应商或气体制造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或气体制造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中包含“医用氧”;

(五)供应商自备车辆的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的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及被委托运输公司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六)驾驶员、押运员需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类别)。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或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许可证;

(二)供应商拟派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员须至少有R1操作证人员5名;

(三)供应商或气体制造商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涵盖医用氧(液态)】;

(四)供应商或气体制造商具有《药品注册批件》【涵盖医用氧(液态)】;

(五)供应商或气体制造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六)供应商或气体制造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涵盖液氧】;

(七)供应商自备车辆的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的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及被委托运输公司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八)驾驶员、押运员需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类别)。

2

第一章 采购邀请“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医院(兴宁院区)3号楼1楼示教室(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应于2025年08月18日14:00******医院(兴宁院区)3号楼1楼示教室(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3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医院(兴宁院区)3号楼1楼示教室(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进行磋商,供应商可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08月18日14:00******医院(兴宁院区)3号楼1楼示教室(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进行磋商,供应商可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4

第四章 项目需求“二、采购内容 3、服务内容和要求”

9)成交人需根据采购人需要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以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谨守工作岗位,保障安全供气,为医疗一线提供优良的服务;配备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等(包括R1操作证3名、A1管理人员1名和机电工程师1名),并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管理。

9)成交人需根据采购人需要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以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谨守工作岗位,保障安全供气,为医疗一线提供优良的服务;配备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等(包括R1操作证人员5名及以上、A1管理人员1名和机电工程师1名),并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管理。

采购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六、业务咨询

******医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周旭坤、蒋双乐

联系电话:0574-******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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