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2025年源汇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源汇区大刘镇板桥村、空冢郭镇空冢郭村大型农机具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701 | ******农村局2025年源汇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源汇区大刘镇板桥村、空冢郭镇空冢郭村大型农机具购置)项目 | ****** | ****** |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4)质保期:1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7.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7.4、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