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渠县嘉腾碎石加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渠县嘉腾碎石加工厂项目
建设单位:渠县嘉腾碎石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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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文本+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回帖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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