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审环建示[2025]36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县高铁新区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天台高铁新区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天台县高铁新区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天台高铁新区加油站)
******街道站前大道与104国道交叉口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总投资约10934.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7099平方米,新建30立方米双层埋地罐6只,配置油枪20支。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卸油、储油、加油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本项目油气废气经三次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后通过不低于4m的排气口DA001排放,汽车尾气和厕所异味无组织排放。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厂区内 | 非甲烷总烃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废水总排口 DW001 | pH(无量纲)、CODCr、氨氮、SS、石油类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与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的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共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磷纳管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污水厂排放标准: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限值,无标准限值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及表3选择控制项排放限值 |
声环境 | 加油站 | 噪声 | 要求加油站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项目各噪声源进行有效治理: 1、本项目主要噪声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停靠加油站车辆噪声和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正常情况下加油站禁止大声喧哗和鸣笛; 2、选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防震、消声措施,以降低噪声源强; 3、加油站进出口设警示标志,进出车辆低速行驶,降低车辆噪声源强,同时加油站各场界内设围墙及绿化带; 4、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5、加强场界绿化,在场界区内侧种植高大常绿树种,场界周围加大绿化力度,以最大限度地隔减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4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隔油沉淀池废油泥、洗车机污泥、油罐底泥、废滤芯、含油手套和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