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入河排污口整治(树立标志牌)及超标排口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整治(树立标志牌)及超标排口监测项目
2.预算金额:24.4万
3.最高限价:24.4万
4.采购需求:入河排污口整治(树立标志牌)及超标排口监测项目,主要内容为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攻坚办〔2024〕38号)要求,推进全县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及销号工作。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响应省市文件要求,开展阜宁县入河排污口整治(树立标志牌)及超标排口监测项目。需对全县161个(其中灌区排口111个)超标排口进行现状监测,检验整治效果,监测因子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如仍超标需进行复测并提供整治建议。根据整治要求,对未树立标志牌的超标排口及其他入河排污口开展整治,新树完整标志牌(含牌面、uv反光膜、杆子和混凝土底座)278个、标志牌面14个,更换uv反光膜113个,移动标志牌87个(已树,位置偏差)。预算为人民币24.4万,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服务期限: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树立标志牌),12月底前完成超标排口监测、复测等工作。
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省市整治销号要求,通过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采购文件发售
1、公告期限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16日8:30至 2025年 4月23日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采用微信报名(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微信号同手机号),标书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点: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1508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为肆仟捌佰元整,以现金形式同投标文件一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42号楼210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文涛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