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综治中心及“雪亮'工程一期后续运维费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08 09:30:00,更正为:2025-04-2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08 09:30:00,更正为:2025-04-25 09:30:00。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3.2技术要求中的(四)服务所需备品备件技术要求中的3.300万卡口摄像机参数中的第四点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供货产品进行检测/测试,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 若产品检测/测试结果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依照 《政府采购法》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与中 标供应商的合同关系,并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标供应商须承担赔偿采购人因此所受损失的经济责任”修改为“采购人有权对供货产品进行检测/测试,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 若产品检测/测试结果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重新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8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委员会
地址:高坪区鹤鸣东路6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三段15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俊宏
电话:******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