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澄清答疑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编号:EP-XXGC******) 澄清答疑如下:
问1:******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澄清答疑公告一”中问2的对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回复“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中任一证明材料的总建筑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如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均无法体现的,还须另外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是否均适用于招标公告投标人业绩要求和P41页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
答:适用,本项目澄清答疑公告一“问2”关于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的回复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中任一证明材料的总建筑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如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均无法体现的,还须另外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单项合同对应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如为多个,可只提供其中一张即可”同时适用于本项目资格审查业绩(即招标公告第3.3项‘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等业绩评审项。
问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评审因素索引表”可否不用填写?
答:可以不填写“评审因素索引表”。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街道张江路188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邢超、张建
电 话:******、******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