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FX0002 | 标段号: | QV1 |
招标人: | ******委员会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马路村 868 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海平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标段名称: | 奉贤区庄行镇马路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庄行镇马路村南沙港以西、张塘村以东、西校村及存古村以北、汇安村以南区域 |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 工程位于庄行镇马路村,南沙港以西、张塘村以东、西校村及存古村以北、汇安村以南区域,总面积约 3.26 平方公里,涉及农户 556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桥设施建设8075平方米、公用设施建设、公服中心(站点)建设4448.21平方米、绿化造林2522平方米、公共空间建设27425平方米、美丽庭院及小三园建设、农宅风貌提升、文化类建设等。 |
工程总投资: | 5648万元人民币 |
本期投资额: | 5648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4968.81万元) |
建设周期: | 240天 |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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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 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且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各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明确牵头人及各自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由各成员代表共同签署联合协议书,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5、联合体成员中不接受无设计或施工资质条件的成员; 6、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需由牵头人开具。,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18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4月23日 00时00分(3 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裴忠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服务中心网站(******),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 1529 弄 C 幢 3 楼招标办 C325 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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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5年05月20日 09时30分 ******服务中心官网(******)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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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开标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 1529 弄 C 幢 3 楼招标办 C325 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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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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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服务中心网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