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消落带治理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振兴〔2023〕15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期)茅溪偃月桥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偃月桥全长170米(含正桥62米及南北引桥),桥面宽6.58米,总高16.6米,采用青条石砌筑,单孔跨径12.5米、券高6.7米。工程涵盖文物本体保护与环境整治,重点实施桥体减荷(拆除风貌冲突构筑物及桥面堆土)、石质修复(补配残缺构件、拱券灌浆加固)、结构稳定(桥基裂隙灌浆、牺牲层砌筑)、防水防渗(桥面换填混凝土并恢复条石铺装)、生物病害治理(植被清除与灭活)、防风化处理(三维激光建档与石质加固),同步开展河床清淤、护栏复原、题刻保护及文物保护标识系统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7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涉及的恢复古桥历史风貌,提升结构安全性与文化遗产展示功能、场地修复、进出通道建设、环境整治、排水设施、施工期间的防洪措施、电气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3幢10-4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刘志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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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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