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武清区幸福里三支渠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投资〔2025〕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天津市武清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 招标人为******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 工程概况:天津市武清区雍和道幸福里连通三支渠、四支渠排水系统有利于维持项目所在区域水系流通的稳定性,并一定程度上补充景观用水,增强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本工程新建D2000混凝土涵管及附属设施,用于连通三支渠与四支渠,长度为720米。项目起于新安路与雍和道交口,止于南东线与雍和道交口。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幸福里三支渠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规模:720 米; 招标范围:天津市武清区幸福里三支渠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编号:WQQXFLSZQGZSG/HT-2025-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720米D2000混凝土涵管及相关管道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 2025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共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20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8月~2025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一标段: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08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图纸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 图纸获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请携带加盖公章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取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9.联系方式
2025年08月01日
(1)一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幸福里三支渠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规模:720 米; 招标范围:天津市武清区幸福里三支渠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编号:WQQXFLSZQGZSG/HT-2025-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720米D2000混凝土涵管及相关管道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 2025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共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20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8月~2025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一标段: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08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图纸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 图纸获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请携带加盖公章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取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