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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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8,737,6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峨眉山市国省干道及九里等10个乡镇广告位经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书(01)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修改为:“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修改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及要求不变。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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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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