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建区档案馆2025年度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项目编号:************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六兵 ******
报价起止时间:2025-08-05 11:15 - 2025-08-08 18:00
采购单位:南昌市新建区档案馆(本级)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新建区档案馆2025年度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1期 150000.00 -
买家留言: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7个工作日内入驻采购单位指定场所,3个日历月内完成扫描服务工程,因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后。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66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新建区 长堎镇 新建大道239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和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日历月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2.服务地点 本项目由采购人提供项目工作场所,地址:南昌市新建区新建大道239号,新建区档案馆 3.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中标供应商在申请付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支付款项。若遇财政年度结算、预算调整等不可归责于采购人的政策性原因导致付款延迟,则支付计划以财政统筹为准。供应商同意在此情形下不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 4.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数字化加工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设备主要包括:工具(包括计算机、监控头、网络布线、扫描仪、复印打印机、移动硬盘、装订机、切纸机等)、消耗材料(打印耗材、夹子、胶水、手套、口罩、棉花、装订线等材料) 5.项目管理要求 5.1未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如有不符,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5.2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即日起成立项目组,须具有两年以上档案数字化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为项目经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若项目经理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应及时更换。 5.3供应商应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计划、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组人员配备及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制度。供应商应在方案中特别强调指出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包括在服务期期满后3年内免费修改因供应商产生的质量问题,本项目服务期期满后的其它服务方式和费用,以及服务响应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公司的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保密措施和质量水平等。 5.4供应商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在采购人规定地点开展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工作时间与采购人法定工作时间同步,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5.5供应商须承担过国家综合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具有相应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在项目运行期间工作人员稳定。人员数量与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设施与设备状况能够满足该承担项目的要求。供应商派驻工作人员应服从采购方管理,遵守采购方相关管理制度,对违反采购方相关管理制度的派驻工作人员,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惩罚,情节严重者可要求供应商予以更换人员。如派驻人员有变动,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如有新派驻人员,应符合原条件并经过采购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具体人员变动事宜,将视项目实际进展需要,在合同正文或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 5.6供应商派驻的工作人员用工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与派驻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派驻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 5.7工作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加工现场要布置协调、美观,公司名称、工作区域均标识清楚,管理有序,工作场所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确保无关人员不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5.8供应商应规范服务流程,定制项目整体计划,出具具体方案,形成数字化流程工作单、明细表等各类管理台账,个人操作过程信息可追溯。 6.安全保障要求 6.1本项目实施全程的安全管理按照《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采购人相关制度执行。 6.2供应商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供应商及拟派驻的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泄密事件和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等保密违法行为纪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3供应商应制订安全保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一律做到不该过问、阅看、记录、外传的工作秘密和档案信息坚决不问、不看、不记、不说不传;不准在公私场合、私人通讯和各种媒体中谈论、发表涉及工作秘密事项的观点、言论;不准摘抄、外泄档案内容。若因供应商过错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一切责任。 6.4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加强员工保密教育,供应商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主要条款参考DA/T 68.1-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附录C。并将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与员工基本信息报送采购人备案,自觉接受检查监督。 6.5工作场所须封断所有设备的无线网络功能。供应商的电子设备严禁接入互联网。 6.6供应商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工作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6.7严格遵守采购方管理制度,下班离开工作场所前,须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 6.8供应商应在采购人现有条件下加装监控设备,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以满足采购人通过监控系统对本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6.9档案数字化设备和存储介质入场前必须向采购方报备,加工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添加或撤场设备,不得擅自送外维修。供应商原则上只部署网络版数字化加工系统,数据存储在服务器硬盘上,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刻录设备应在入场后交由采购人专人保管,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拷贝和刻录应相对集 7.合同条款及责任约束 7.1合同主要条款参考DA/T 68.1-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附录A。 7.2在本项目中,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项目实施,提供场地,及时配合乙方进行档案提卷、组织验收等。如供应商因单方原因,发生以下违约情形,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未按期履行合同的,应按日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期限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3)擅自更换关键人员或降低服务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否则可扣除违约金并终止合同; (4)未按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应按次支付违约金,影响严重的采购人可自行处理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 (5)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6)提供虚假材料或实施欺诈行为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追回已付款项并追究法律责任。 注:供应商应全面负责其指派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安全、职业健康及意外事故防范。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意外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对此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